律师说法:开发商将精装房分作两份合同签约的利与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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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践中,许多开发商将精装修房人作商品房、装修两份合同与购房者进行签约,实际上这一做法利弊兼有,本文就开发商将精装房分作两份合同签约的利弊分析如下:
利:
相对于签订整体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而言,购房人需要提高首付额度,因为装修部分银行一般不放贷,因此需全款支付装修费,利于开发商资金回笼。
购房人单签毛坯房,交付时不会有争议,而装修交付则是与另一法人主体签约,不影响交付房产,至于与装修有关的纠纷慢慢去打官司吧,与开发商无关。
在商品房限制高销售价的城市,分签房价相对较低,政府层面上获批较快。
有些城市对商品房销售采取严格的限制大面积销售,即仅能“90.70”政策(即90平米以下户型的总建筑面积达到70%),但购房人往往喜欢大面积居住房,因此开发商会将约40平方+70平方左右的两个毛坯房由购房人自愿委托装修,并装成一个110平方的大房,则有效避开了政策和政府监管。
表面上拉低房价,降低购房门槛,有利于宣传和储客。
弊:
开发商自行委托装修时,在装修成本票据上往往大做文章,虚增装修成本避税。
2 不利于开发商品牌建设有实力的开发商注重品牌,在交付时带精装修往往是信心的象征,找个二、三流的装修公司与购房人签装修合同,谁愿意呢?
3 不利于快速去化由于分拆签约,购房人首付增大,且再次转手时可能需征收20%个人所得税,导致购房人犹豫购房。
分拆合同对购房人而言则利弊比较复杂,优势是契税降低,但个税增加,交房快但装修漫长而纠结(当然开发商为客户偷面积的二次装修期除外)。
综上,是否分拆签约并不能直接显示开发商的实力,而是开发商根据自身资金、销售、避税、规避政策法规等需要而做的有利于己方的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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